阿史那曜也知道,自己这吐槽颇有点儿泄愤的成分。
虽然他早已过了在乎父母疼爱的年纪,但,亲爹的偏心,还是让他会忍不住的嫉妒。
凭什么?
都是他的儿子,怎么还就被分作了三六九等?
就因为生儿子的女人,不是他所喜欢的?他就连亲骨肉也能区别对待?
为了所谓的“爱”,连规矩、宗法都不顾了?
宠庶灭嫡啊。
“不!不只是礼法,老头子连性命都豁出去了呢。”
作为一个理智又清醒,能够把婚姻都当做工具的人,阿史那曜是绝对无法理解阿史那雄的。
如果只是偏心还好,做父母的,难免会这样。
毕竟就连心,也是长在了一边,而没有生在正中间儿。
但,偏爱到对方给自己下毒,自己还能原谅,并拖着残躯为他筹谋的地步……就已经超乎阿史那曜,哦不,是大部分正常人的想象了。
“也罢!不能理解就不理解吧。”
阿史那曜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了出去。
他对阿史那雄的决定,既不理解,也不会尊重。
“尊重个屁!古代先贤都说了,君明臣忠,父慈子孝。”
这些关系都是有因果的。
君不贤明,臣子就可以不尽忠。
做老子的不慈爱,也就不能怪做儿女的不孝顺。
“再者说,我也没有不孝。我这次来,就是为了整合西州军,免得让老头子半辈子的心血都毁于一旦。”
“再者,论不孝,谁能比得过阿史那旭?他都弑父了!”
阿史那曜拿出便宜庶兄做对比,顿时觉得自己简直不能再孝顺。
天上若是打雷,也会第一个先劈阿史那旭!
“去城郊军营!”
阿史那曜收敛思绪,抬起拿着马鞭的手,下令道:“兄弟们,咱们‘回’军营。”
阿史那曜故意用了个“回”字,就是要表明他对西州军有着正统的继承权。
另外,阿史那曜的麾下,收拢了不少西州军的残军。
此次出行,他带了两万人,这里面有四分之一都是西州军。
所以,阿史那曜说“回”军营,也不算离谱。
毕竟他麾下的西州兵卒,也确实应该“回”到西州军的军营。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