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胜在清净——只要能不主动找人搭话,并且自动屏蔽掉一些狼哭鬼嚎。
除了环境的“简朴”之外,还有一个缺点是,地理位置过于优越。
在御花园后面的林子里,刚兴冲冲挖了两颗笋的时宜,在转过头撞到一张漂亮却阴沉的脸时,如是想到。
她在以往的位面里,有过不认人的经历。
但眼前的人,特征实在过于显著。
或许很多人认为,用漂亮来形容男人,是不准确的。
但孟鸣柳这张脸,完全可以打消这种顾虑。
时宜手里捧了五颗笋,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吓掉了三颗。
倒也不是被他的颜值震掉的。
眼前人狭长漂亮的眼里,正明晃晃写着杀意。
不是寻常的“要杀你”,而是比暴戾的杀戮更多一点玩性。
虐杀。
这两个字窜上头顶的时候,时宜的本能是跑。
但事实上,她面无表情地拍了拍裙子下摆因为挖笋粘上的灰土,然后蹲下身,从地上把笋一只只捡了起来。
紧接着继续维持着面无表情,以再正常不过的步态从首辅孟鸣柳身边走过。
就仿佛根本没有看到这个人。
世人都知道,当一只疯狗准备追着你咬的时候,疯了似的逃跑,只会让它追地更欢,咬地更狠。
她会一颗颗敲下疯狗的锋利爪牙,然后把它们扔进臭水沟。
但绝不是现在。
可惜,她装看不见人,人却看见了她。
冰凉的手指贴过来的时候,时宜的鸡皮疙瘩从手腕一直窜到全身。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表现,一定像人走夜路时撞见了鬼。
孟鸣柳也显然发现了这一点,幽深无光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笑声就毫不吝啬地传了过来。
但这笑声丝毫没有缓解诡异的气氛。
冷,沉,幽,怖。
像阎王从地底爬了起来,不仅发出桀桀怪笑邀请她跟他一起走,还要伸出又红又长的舌头,通过舔舐灵魂的方式在她身上做下标记。
身边跟着的两个小鬼,也一起吐着舌头,既然不能动阎王标记过的灵魂,那就吐口水。
不但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