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街边,夜宵摊上。
都是大胃王的江耀与兵仔两个,依旧还在一边闲扯,一边吃吃喝喝。
“那时候天天泡舞厅,经常连一块钱的舞票钱都掏不出来,只能打着各种幌子混进里面,想想都觉得丢人。
”
“现在,旺角这一片谁见到我不喊一声雄哥?以前的那些糗事要是传扬出去,不知有多少人会笑掉大牙。
”
“话说,小丽那妹子对我还真是不错,我突然就这么跑路了,也不知道她是否继续等我。
”
将杯中剩下的大半杯啤酒一口干掉,兵仔叹了口气,感慨道。
男人嘛,都喜欢回忆往事。
跟着江耀一路逃亡到香江,虽仅仅不过半年多时间,但兵仔经历的事情去实在太多太多。
明明就是去年发生的事情,他却感觉已经过去了好些年似的。
“你小子,身边每天都一堆的女人,还记着那个小丽?”江耀倒是没喝几口酒,一直都在大口吃着东西,夹着一块牛肉送入口中,他笑呵呵的打趣道。
上一次,他过去影视公司那边找兵仔的那一幕情形,直到现在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过来香江这边之后,在女人这一方面,他虽然也还算放纵,但与兵仔相比,他却感觉自己清纯的像是小学生。
“小丽对我那是真爱,现如今我身边的那些妖艳货色,真要到了那种我连一块钱都掏不出来的程度,保证一个不剩,走的干干净净。
”
自嘲的笑了笑,兵仔感慨道。
一声声警笛,自远方传来,落入两人耳际。
一瞬间,兵仔整个人似乎都清醒了许多,他甩了甩脑袋,向着警笛声传来的方向望去。
“有什么好看的,怎么,你还担心是来抓伱的?”
“你可别忘了,你对面坐的就是一位阿sir。
”
依旧吃吃喝喝,江耀连头都没抬,他冲着兵仔开玩笑道。
“是消防车,不是警车!
”
干笑了两声,兵仔解释道。
他一混社团的,除了不卖粉之外,其他烂事可没做,听到警笛之声,他难免有些心虚,肯定做不到如同江耀一般淡定从容。
"叮铃铃……叮铃铃……"两辆消防车自前方街道上才刚刚经过,江耀的电话铃声又开始响了起来。
“老板,报业集团下面的天天印刷厂,被人放火烧了……”电话才刚刚接通,高洪生那满是急切的声音,已经自其内响起。
这个高洪生,是程菲儿物色的报业集团掌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