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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赴灯会(第1页)

太阳刚下去不到半个时辰,文苑大道靠近大梁山的一侧,整个桃园都被点亮了。

这里灯火通明,热闹一片。

路上到处都是流光溢彩的花灯,将这片桃林照得一片金色,恰恰金色和粉色还颇为般配,让此处衬得金碧辉煌,如同是豪华的皇家后花园一样。

文苑路附近那可都是富家人的私人宅邸,通俗的说,就是凉城的富人区。

大量的庄园整齐的排列在一块儿,配上这桃园美景,让这片地区美丽得如同画一般。

不少的公子小姐、学生才女也都在桃林之中来来往往,他们猜着灯谜,感受着这次桃园诗会的氛围,一个个脸上都挂着笑容。

桃花都是四季桃,一年四季都开花,是无当剑派那几颗仙桃树的变种,只可惜结不了桃子,但却美丽异常。

几个老先生带着自己的学生穿梭在花灯周围,恰恰猜灯谜是老先生们证明自己学识渊博的必经途径,所以他们乐此不彼。

轰轰轰!

几道爆炸声从远处传来,原来是一些烟花已经开始升起了,将这漆黑的夜空衬得一片辉煌。

此时此刻,在一处无人的凉亭,李雨果白袍白发,还带着标志性的面具,他现在的身份是公子小白,特地来参加这次诗会。

“来那么早?”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李雨果的身后出现。

李雨果回头一看,却是沈乔。

他笑道:“不是还欠你一首诗么,所以我寻思着,在今天这个文化气氛非凡的地方,念出来,或许别有一番风味。”

“那我很期待。”沈乔说道,她穿着一身翠色的长裙,今天的她打扮的十分低调,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家碧玉一样。

李雨果很惊讶:“今天不戴面纱了?”

“听了你的话之后,我觉得很有道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脸上的胎记在脸上很丑,但我也不可能逃避,这胎记得陪伴自己一生一世,与其逃避,那还不如勇敢的去面对,你说是不?”沈乔笑靥如花。

李雨果看着她那精致的俏颜,他点了点头,一脸的赞许之意。

“今天李公子没来?”沈乔到处看着。

李雨果靠在了凉亭的大柱子上,他说道:“他身体不适,反正我来也一样,不过我没想到,人竟然这般多。”

“那是,毕竟这可是桃园诗会。”沈乔解释了起来,原来桃园诗会表面上是一个文人交流的地方,但实际上却也是一个凉城上层人物商量的地方。

首先它门槛高,大部分的公子小姐,肚子里都是有墨水的,这么一来,没有学识的人就不受待见,相当于桃园诗会是一层过滤网,只留下了上层的精英。

其次便是年轻人多,年轻人迟早都要成长,接管家族的产业,在这样的地方历练,也相当于给自己以后的交际圈打下基础。

最重要的是,很多事情长辈都不好当面说,于是桃园诗会就成了一个媒介,长辈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小辈,然后小辈彼此交流,这样成事的成功率更高。

久而久之,每年一次的桃园诗会牵扯就越来越多,一匹匹年轻人送走又送来,它悄然就成为了一个大型的交流场。

据说刚开始只是几个穷酸书生彼此吟诗作对的小聚会,然而现如今变成了举城同庆的大事,如此相当有戏剧性。

“看呐,这是谁呢。”

远处来了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身边竟然还跟着俩个女子,其中一个女子李雨果认识,竟然是血娘子。

血娘子那可是在凉城报的上名号的大姐大,另外一个看样子,应该是九州茶馆里面的毒玲珑了,传说毒玲珑擅长蛊术,就从她这一身虫臊气来说,整个凉城恐怕没有第二个那么浓重了。

这当中的公子哥儿,不是胡斐又能是谁?

他当然并不认识李雨果身边的沈乔,毕竟沈乔一直以来都是以面纱遮面,甚少人见过她的真实样貌。

不过人们似乎对带着面纱的男女都有种朦胧的好感,所以无当剑派上下都认为沈乔是倾国倾城的仙女,当然按照模样来说,她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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