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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二陈归郯(第1页)

刘封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之前真是大度,毕竟对象可是自己偶像。

让点名声算得了什么,正好让偶像欠下自己一个大人情。

以区区一个起名之功,换来武侯的好感和亏欠,至少刘封是觉得血赚了。

求名的话,他刘封有的是手段,不缺这点。

因此,他是很高兴自己偶像给羽毛笔起名字的。

不过现在看来,想卖这个人情还真有点难度了。

无奈,刘封只能先回答诸葛瑾道:“此笔寿命很短,只能使用七至十天。不过每次汲取墨水后,可书写二十至三十个字。”

后世的羽毛笔能够书写100到120个英文字母,可书写50到70个汉字。

可那些汉字都是简体字,笔画要远比汉代的字体少。

虽然东汉就已经出现了不少简体字了,可大部分正规典籍上依旧会使用篆书和隶书。

草书仅限于低级文书通告和草稿书信之类,至于楷书虽然已经出现,但却还需要整整两百年的时间,才能击败隶书,成为最为主流的字体,现在,它还只是个弟弟。

考虑到这一点,刘封才会将羽毛笔书写的字数压低到原有的三分之一水平。

“此笔竟如此短寿吗?”

诸葛亮的注意力又一次被吸引到了羽毛笔上,在他看来,即便每次只能书写二三十个字,但这效率依旧要远胜毛笔。

毕竟毛笔蘸一次墨水,最多也只能书写三四个字,双方的效率差距了五倍以上。

不过毛笔的寿命倒是要比羽毛笔长的多,可制作难度也高啊,而且还需要良好的保养,非常麻烦。

综合下来,确实还是羽毛笔要来的方便的多。

不但价格低,而且寿命也低,使用方便且能随时更换,如此一对比,毛笔真是被比下去了。

随后,参观完造纸工坊之后,刘封又带着荀攸等三人去了刘儿营,看了看以徐州州府名义收养的遗孤们。

荀攸和诸葛兄弟都若有所思,显然都有所触动,产生了不少想法。

等到太阳西斜时,刘封才在州府宴请了三位,今日邀约才算告一段落。

荀攸没有多想,这是刘备在信中就曾经对他发出过的邀请。

今天刘封在送荀攸离开的时候,还询问对方是否有兴趣去襄贲一观屯田。

当荀攸表示感兴趣之后,刘封便表示会尽快安排。

今日一路走下来,徐州给了荀攸很大的触动。

如果说徐州是世外桃源的话,那么荆州襄阳其实也并不差,甚至比起徐州来还要更安逸不少。

毕竟郯城城墙上还有去年秋天曹操留下来的痕迹,昭示着这座城市刚刚经历过的战火。

而襄阳却宛如太平岁月一般,已经远离了战火,平静的不像是乱世。

可荀攸却觉得与荆州一比,徐州要更有生气。

襄阳虽然安逸,却四平八稳,可继承的却是东汉末年的腐朽之气。

虽然看似和平繁荣,可内里却是腐气丛生,就像东汉这个老大帝国一般,慢慢滑向崩溃。

可徐州却截然不同,虽然饱经创伤,到处都是战火的痕迹,但徐州不论是州府,士族,还是百姓,又或是士卒,表现出来的都是积极乐观的情绪。

荀攸虽然说不出徐州和荆州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但差异感觉却是非常清晰。

经过今天的这一番观看,荀攸对徐州是越来越好奇,真正动了留下的心思。

至于诸葛兄弟回家之后,也讨论起了白天的际遇。

刘封的举动,无疑印证了诸葛兄弟先前的猜测。

“二弟,刘公子确实对我家不同。”

诸葛瑾神情肃穆,眉头微微皱起:“荀先生乃是颍川荀家嫡系子弟,又是天下名士。昔日在长安更是参与诛杀董卓的计划,后又被朝廷举荐为一方郡守。你我兄弟何德何能,竟能与荀先生同列?”

诸葛亮赞同的点点头,不过他的神情倒是比诸葛瑾要放松许多:“兄长,无论如何,刘公子总是对我家有恩。先前刘使君也曾征辟叔父,举荐他出任郡守,可见其中的器重。我家受刘使君父子恩情深重,当思报答之法,不可贸然相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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