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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成为昌平君后公子扶苏成团宠了一(第2页)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曹沫手执匕首劫持齐桓公、聂政仗剑刺韩相侠累、豫让漆身吞炭刺赵襄子、荆轲图穷匕见刺秦王。

五千多字的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独占三千字。

足以见得太史公对荆轲的偏爱。

依她看,刺客的知名程度跟被刺者成正比的。

就算没有太史公的笔墨偏重,荆轲的名气亦能传千年。

荆轲刺的是千古一帝秦始皇,如果刺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卒,谁又会记住荆轲。

换句不太守礼的话,就算拿沾了的拖把戳我政哥一下,你也能青史留名,为后人瞻仰。

就是那把沾了屎的拖把都被供起来,当成传家宝。

荆轲一点点上前,渐渐越过百官,距离秦王嬴政越来越近。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

荆轲的声音再一次响彻在大殿。

秦王嬴政眸光落在一大一小一宽一窄两个匣子上,复杂又晦涩。

樊於期曾是秦国将领,亦立下过令人侧目的军功。

但,煽动成蟜叛乱,伐赵败于李牧后,辗转流亡各国,后投奔燕地,秦王嬴政金千斤邑万家悬赏樊於期。

樊於期的首级,就是荆轲取信于秦王嬴政的投名状。

秦王嬴政打开装着樊於期头颅的匣子,只一眼,就又阖上。

身上洋溢的淡淡喜意,眨眼尽散。

荪歌在想,樊於期的头颅让秦王嬴政想起了什么?

过往数十年的颠沛流离,还是不断被背叛抛弃的悲惨孤独?

她说不清,也道不明。

只知道这一刻,秦王嬴政像一把锐利又染了霜雪的剑,他寂寞多疑,却仍然有一腔孤勇,天下尽归大秦。

荆轲见状,适时的取出卷轴,缓缓打开。

荪歌心中一紧,秦法规定无王宣不得近前。

这是荆轲刺秦王的优势。

卷轴的尽头,是一把淬着见血封喉毒药的匕首。

不管了,赌一把。

反正她貌似位高权重。

秦王嬴政总不会因为她无宣上前违背秦法就砍了她的头或是阉了她吧?

不死不阉,世上无大事。

在荆轲一手拉着秦王嬴政的袖子,一手握着匕首,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朝着秦王嬴政刺去时,荪歌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恶犬,直接冲了过去,撞倒了荆轲。

匕首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出其不意的一幕,令荆轲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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