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德明挑眉,要说昨天白暮雨答应联姻这件事,本身就透着古怪,更别说两人居然还待在一起,“小雨你怎么想的?”
白暮雨,“我不喜欢沈新蕊了。”
接着她又补充道,“她这次做的太过分了,平时不给我面子也就算了,但她居然敢把我们白家的面子踩在脚底下,这样的女人我一点不稀罕。”
白暮雨的话虽然很孩子气,今天要死要活的说非要娶人家,明天就可以不喜欢,但理由却让白德明心生欣慰,他这个女儿终于站在家族立场开始考虑问题了。
那么昨天白暮雨的反常行为也有了解释。
白子墨犹豫道,“但你也没必要委曲求全娶个村姑,小妹你可别告诉我你喜欢人家。”
白暮雨,“……”
她总不能说,如果自己不娶,沈新瑶后期成长起来直接来一个天凉白破,大家得一起玩完。而且,从昨天沈新瑶那一砸能看出来,这女人根本不是什么善茬。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傻哥哥。
白暮雨脸颊涨红,“三哥,她有名字。”
村姑村姑的,沈新瑶可是很记仇的。
白子墨,“……”
这还没进门呢,就维护上了?
真见鬼了。
一顿早餐吃的白暮雨差点心梗,不过好在应付过去了,吃完她找了个借口出门,昨天她本来还在愁工作的事,没有第一桶金,想做什么都得掂量一番。没想到白浩宇直接给她转了五百万零花钱,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白暮雨打算再去市场上考察考察,她没打算继续当个废物,不然像昨天那种尴尬的情况恐怕以后还得出现很多次。
想起沈新瑶阴阳怪气的嘲讽,白暮雨脸颊依旧火辣辣。
昨晚两人不欢而散,更多的是沈新瑶对她不屑一顾,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堆垃圾,白暮雨心底那股气性又跑出来了。
不蒸馒头争口气。
想她当年孤苦无依,走到哪都要接收异样的眼神,连读书都是别人资助的,等她好不容易坐上总监的位置,又因为老板女儿故意找麻烦,各种打压不得不另自主创业,等她再次公司一步步发展到即将上市的地步。
一场车祸,直接把她打回原形。
可能和那时候相比,目前的情况还稍微好一点,至少她不需要愁如何赚第一桶金。
白暮雨心态很好,她慢悠悠的在路上晃着,看见电子产品就进去看上两眼,也不买,将她们刚上的新品挨个看一遍,看到最后旁边的营销人员脸都快僵了,她这才像老大妈似的晃悠悠走了。
“一看就是穷鬼。”
“买不起还非要问,问东问西,我最烦这种人。”
“真倒霉。”
白暮雨压根没理身后的议论,她今天特意选了一件低调不奢华的衬衫和长裤,看上去平平无奇。